宠物狗有没有“狗证”扰民时主人都有责任
作者: 浏览次数: 日期:2014-11-20 17:02:28
居民饲养的宠物犬办理了“狗证”,如果发生扰民情况时,主人就可以置之不理、邻居就没有办法了吗
昨日,记者来到库尔勒市辰兴花园2号小区,居民穆女士反映,单元楼内一住户家养狗近10年,最多时达到三四条,楼道里稍有动静,这些狗便狂吠不止,吵人不说,整个单元楼还恶臭难闻,严重影响到周围邻居的生活和健康。
有同样困扰的还不止穆女士一人。家住天山绿苑的居民韩女士反映,小区有户人家养的大狗严重扰民,动不动就狂吠不止,已经持续三四个月,居民完全没办法睡觉。目前已有多户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,但社区与物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,因为对方的狗“有牌”,谁也拿它没办法。难道有牌的狗扰民就没有办法管理吗
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养犬办主任贺忠杰说,尽管当事人已经为爱犬办了狗证,但发生扰民情况仍然不被允许。办理了“狗牌”的养狗住户,如因狗扰民被投诉,执法人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。
记者了解到,根据《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养犬必须依法免疫注册、办证;在养犬过程中要防止发生扰民现象;对于犬扰民的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,首次给予警告,警告后仍不改正,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公安机关将处以200到500元奉。
贺忠杰提醒市民,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若发现没有取得免疫证及狗牌的狗,将根据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督促其为狗办证;拒不改正的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为处理,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,可以处1000元以下奉。
“条例实施至今,城管执法部门一直都在检查和督促,但从检查情况来看,也有少数养犬人不能依法给狗注射免疫疫苗。”贺忠杰说,按照规定,携犬外出的,应给犬戴上犬链、佩戴犬牌;犬在外排泄粪便,携犬人应及时清除。




